建设工程案件是专属管辖吗(工程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 0 5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案件是专属管辖吗(工程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第1张

工程施工纠纷可适用专属管辖吗?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解释》公布后,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