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企业欠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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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如何延长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如何延长?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候”,至于如何延长,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候:

1、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的次日起计算2年,超期则法律不予保护;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若权利人主张权利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则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2年,超期则法律不予保护;

3、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发生中断,重新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已经过的诉讼时效不算入内而重新计算,并可反复中断,只要不超过最长时效20年。

特别提醒: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只是丧失了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债权人的实体权利(也就是自主讨债的权利)并没有因此丧失。所以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债务人索要,如果对方进行偿付,法律也不予干涉。

那么,诉讼时效快到期,该如何自救?

债权人在其债权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时,应当采取如下措施中断诉讼时效:

1、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

2、定期与债务人对账

3、与债务人签署清欠会谈纪要

4、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

5、保留催款证据

6、提起诉讼或仲裁

7、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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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纠纷 的 诉讼时效 一般是三年。对于定期还款的 民间借贷 ,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般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3年。

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3年,不予保护。3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3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

拓展资料: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较,债权具有下列特征:

(1)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有物。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3)债权无追及力,而物权有追及力。债权可因发生根据不同分为因合同发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权、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以及因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等;因债权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因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因债履行选择性可分为简单债权和选择债权。

发生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