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建设工程案件(河南省重大案件)

建设工程 0 62

河南4名儿童被埋案件的最新进展是什么?

河南4名儿童被埋案件的最新进展已经公布出来了,河南省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判罚,主要的责任人叫做刘某某,这个刘某某在工作的时候没有尽到责任,对待工作的态度十分的嚣张,而且不负责任导致这一事件的发生,同时这一名刘某某还收取他人的财物,并且玩忽职守。

 刘某某是一名中共党员,并且他是一名站长,更是一名书记。再指挥工地建筑的时候由于自己对待工作的态度不好,并且大量违规,导致这4名玩耍的儿童被泥土压埋而死,对于这一事件,这个刘某某应该会受到很重的处罚,毕竟是4条人命。而该事件的主要原因呢,是因为这一个指挥人刘某某对待工作的态度不好,而且违规操作,并且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收受别人的钱财,所以这些罪加起来的话基本上是死刑了。

 案件的发生地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一致认为,这名被告人刘某某作为这一项工程的主要负责任,在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尽到该有的责任,并且大量违规使用地方,没注意小孩到这里玩耍,当时没人注意到小孩的存在,所以小孩就被一些泥土所压埋,这种导致这4名小孩死亡,在这一过程之中,主要的负责人刘某某需要负起一切的责任,同时这种行为收取他人的钱财,而且玩忽职守,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应该有的行为,而且他的情节特别严重。

 对于我们的这种犯罪事实证据已经非常的清楚,而且充分,所以接下来的话就是被告人刘某某的判刑时间了,对于这种贪官确实需要一定的惩罚力度,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当官是为了造福人民,是为了让我们的社会秩序更好,而不是玩忽职守。

河南省关于建设工程案件(河南省重大案件) 第1张

河南发布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有没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1月28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2020年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10个,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分析,以警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这10个案例分别是:

一、信阳市平桥区氟鑫矿业有限公司透水事故

二、新乡市原阳县盛和府建筑工地压埋事故

三、新乡市荣校路雨水连通工程中毒事故

四、洛阳市栾川县民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五、开封市祥符区黄龙产业集聚区排水改造项目窒息事故

六、焦作市武陟县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窒息事故

七、周口市鹿邑县如意床垫窗帘批发店灾事故

八、洛阳市宜阳县白杨镇阴记蒸馍店液化气泄漏事故

九、省道S235许昌市禹州段道路交通事故

十、信阳市淮滨县道路交通事故

这十个案例是2020年全年安全生产事故的典型代表。

交通事故方面,案例十直接原因是车的制动系统失灵,货车超速行驶,行驶过程中紧急应急措施不当。

我们要引以为戒,物流运输公司方面要定期进行驾驶员安全教育,车辆定期车检、排查零件磨损情况并做好安全记录。负责交通和路面的部门也应该定期巡检车辆应急避险坡道是否正常。路面杜绝视觉盲区,违法占道行为发现应即刻制止。

火灾事故方面,案例七直接原因是在彩钢板房内电气线路老化发生火灾,彩钢板被火点燃生成有毒气体,致使屋内人员中毒窒息。

从这起火灾事故我们发现店主涉嫌违法经营,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宿,店内堆放可燃杂物,没有逃生通道。监管部门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后没有落实监督。消防灭火器材不到位,没有在规定地点设置。这些隐患也是我们在日常生产活动中的通病。此次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的细节、要点一定要落实到位、定期巡检。

案例二是由于建筑施工工地土方工程挖土过程中,发生土方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是每年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地。这起事故再次告知我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是儿戏,细节不到位,就会造成人员和经济损失。施工现场必须组建安全生产管理班子,日常宣传、巡查、定期大检查都是必不可少。安全警示牌按照规范要求悬挂到位。杜绝违法发包和无证施工的行为,建设管理单位做好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安全质量监督备案后才能可施工。

 

河南2名公务员因执行领导指令获刑,此案件的具体详情是怎样的?

全国首例公务员因执行领导指示获刑案件,起因为永城市市政府副市长骆某以及政府党组成员、市住建局局长梁某受河南省永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某委托针对如何解决永阳花苑地下车库问题召开会议,会议中并形成了相关的“会议纪要”。

随后,永阳职业副总经理姚某携“会议纪要”前往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要求相关领导按照会议精神完成落实工作,时任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夏明旭与该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用地规划股股长的刘予永在明知“会议纪要”存在违法规定的情况下,当场不仅没有对此提出异议,而且予以贯彻落实。

事后,经过有关部门认定,两人这一违法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一审结束后,夏明旭不服提出上诉,后经周口市中院判决,案件维持原判,自此,这个案件落下帷幕,但这个其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我们细细分析。

第一个问题,该“会议纪要”是否合法?不合法,原因在于永阳花苑地下车库不仅仅涉及到规划问题、房屋安全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是需要相关专业部门的审批,这就决定了“会议纪要”中所提及的处理方案程序上的非法性。

第二个问题,面对领导的违法行为,底层公务员应该怎么做?其实,无论是公务员机构化面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都有提及,底层公务员在面对领导违法指令的时候,应当当场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如果领导依旧一意孤行的话,事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皆由领导承担,因此,本案的两名公务员在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的时候,出现了重大问题。

综上所述,身为一名基层公务员,不仅要学法,而且还要会用法,面对强权领导的违法指示的时候,应该勇敢地站出来说个“不”字,要不然,河南这两名公务员就成为了自己未来的真实写照。

约定审计后支付工程款,审计结果不一致未付款算违约吗

约定审计后支付工程款,与审计结果不一致,按审计结果的款项付款,未付款算违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

(2001民一他字第2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2001年4月2日

河南省哪里有做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专家吗?哪里最专业、最权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案由的规定》的规定,10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违反建筑法规的案例

近些年来,我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辉煌成就,2011年城镇化率达51.3%。

二是,建筑业的地位日益显著,对国民经济贡献突出。建筑业企业7万余个,建筑业企业从业人数4千余万人。其中,特级企业265个,一级企业8035个。为促进就业、拉动经济增长作出巨大贡献。

三是,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农村人居住房面积33.6平方米。而1978年城市人均住宅面积6.7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8.1平方米,均增长了4倍多。住房质量、住房成套率、配套设施与环境大为改观。

四是,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管理制度已经形成并逐渐成熟。

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

2、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

3、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

4、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

5、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

6、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上海11.15火灾案

“上海11.15火灾”

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分别判处高伟忠等26人有期徒刑。(2010.11.15)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倾覆(2009.6.27)

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

(2012.8.24)

“瘦身钢筋”问题

西安市建筑工程使用“瘦身钢筋”问题。201O年11月媒体报道西安市存在使用“瘦身钢筋”问题,我们调查发现,当时,西安多个工地存在使用“瘦身钢筋”问题。

第一部分 法律基本知识

第二部分 建筑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 建筑工程多发问题及案例

第一部分 法律基本知识

1.2 法的适用规则

1、层级效力原则

2、新法优于旧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3、不溯及既往原则

1.3住房城乡建设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常用行政法规18部,部门规章101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体系框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

《注册建筑师条例》(1995.9)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1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