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以公司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对公司是否有约束力(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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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以用于公司经营,还款责任的认定

“对方公司欠钱”还要区分情况,有些时候,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向你借款,但实际上这笔款项被用于公司经营,根据相关的裁判归则和会议纪要,出借人亦有权请求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无论如何,以个人名义打欠条,只要不是构成合同法上的无效情形的,都可以起诉名义上的借款人。

法律分析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但问题当中是以负责人自己的名义,然而根据债法原理,合同仅对签订双方产生效力,因此,无论如何,只要合同不违法,就可以认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以个人名义打的欠条,那么就可以向其起诉,但是法定代表人有时可能无力偿还借款,此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如果可以证明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的,出借人可以请求单位与其共同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对方公司负责人,也可以把对方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总之,对方公司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打欠条,那么向法院起诉,以负责人为被告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以公司名义加入债务的,人民法院在认定该行为的效力时,可以参照本解释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企业法人个人债务被执行,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个人债务纠纷不会影响公司。如果公司做了该股东的债务担保人,公司就有连带的担保偿还责任。在被担保股东偿还不了债务时,公司就有偿还的责任。那么,这就会牵涉和影响到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欠款无力偿还跟法人个人资产有影响吗?

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欠款无力偿还跟法人个人资产没有影响。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 所以,公司宣告破产,只能以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不会要求用股东的其余资产来承担。

法律分析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如果你没有签个人连带责任保证,那么这些债务只能以公司资产偿还,你最多仅损失出资额,无需代偿。 1、你作为股东如已全部出资,个人不承担公司的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贷款,债务由公司承担; 3、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法定代表人违反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如果对公司造成了损害,公司和股东有相应救济途径可以起诉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公司法人个人欠款,可以执行公司财务吗

不可以执行公司财物。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的债务并不属于公司债务,应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所在公司不承担责任。所以,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处个人欠款,且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公司应该对该欠款承担责任的,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个人负责偿还,不能执行公司财物。

公司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仅以自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是根据授权和法律规定对外代表公司的人。

公司法人的分类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司法人

法人和股东的个人债务会影响到公司吗?

你好,我是赵光绪律师。根据你的提问,法院不能查封公司财产。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你父母。但是法院有权查封你父亲的股权,并且可以在胜诉后以该股权获得赔偿。因为你描述案情太过简单,本律师只能按照字面意思回答,这与实际案情可能存在偏差。如需相关法律帮助和进一步了解案情,可电话联系赵光绪律师[联系电话可以通过百度搜索赵光绪律师获得]。祝你一切顺利!

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有限公司欠债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偿还。但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且出现了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的情况或者出现其他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需要对公司欠款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