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打医疗官司会被坑吗(找律师打医疗官司会被坑吗多少钱)

工程律师 0 57

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

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

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其实在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人对于医疗事故的认知是不清楚的,其实发生医疗事故的话基本都是由于院方的过错而导致患者受伤严重等情况,所以通常发生这类事故的话都是需要第一时间协商解决的。下面分享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

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1

一、大家认为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的理由是什么?

1、 双方实力悬殊:医院背景太强大,患者作为个体,势单力薄。

2、 双方专业性差距过大:医生都是临床医学毕业,论起医学滔滔不绝,而绝大多数患者对医学一无所知,无论你怎么钻研,比得过全日制苦学7年的临床毕业生?如何分析病历?如何找到过错问题?在一开始很多人就输了。

3.不懂有关病历的一切:病历由医院掌握,特别是现在进入电子病历时代,篡改病历已经无法从打印出的纸质病历上看出来了,而病历又是鉴定的核心材料,不懂如何第一时间复印封存病历,也不知道如何在庭审中质证病历真实性的患方,有时只能吃哑巴亏。

4、医学会鉴定偏向医院:医学会鉴定专家都来自同一城市其他兄弟医院同一科室,今年你鉴定我,明天我鉴定你,给人一种天然的偏向医院的感觉。

5、医院有牛逼的律师,常年打官司,套路多多,患者一般都是平生第一打官司,既不知道从哪请靠谱律师,也不知道诉讼过程中都有多少坑要避,有心大的人连律师都不请,敌我武器装备存在明显差距!

6、身边总有指点江山的大神在bb说你打不赢打不赢打不赢……然后就灰心了!

综上,打不赢医疗官司的人,总有一款适合他……

二、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吗?是,也不是!关键看你怎么打!

那么是不是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呢?当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俗来讲归结为一句话——走对路,才能赢!

1、找准方向,才能赢

首先,你要知道在法律上处理医疗纠纷是可以有两个案由的,一个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个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前者适用《合同法》,追究的是医疗机构的违约责任,而后者适用《侵权责任法》,追究的是医疗机构侵犯患者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责任,是过错责任。什么情况下主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什么情况下主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需要进行专业分析的。

2、锁定证据,才能赢

出现医疗纠纷第一时间必须尽快锁定现场证据:

比如患者输液发生过敏时,要第一时间封存液体和输液器;

又如患者病情突变但现场无处置,事后却发现记载有相关记录时,要第一时间报警调取封存相邻时段的监控录像以备事后查对;

再如发现有重抄病历的可疑行为发生时,如何第一时间锁定该疑点重重的病历,都是需要当事人快速反应和处理的,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有机会锁定这些对日后打官司最重要的证据!

3、走对程序,才能赢

有些当事人一审败了来找我代理上诉,我一看一审笔录中当事人竟然上来就认可了被告提供病历的真实性,既没有提出对明显矛盾之处的异议,也没有申请法院调取电子病历等重要证据。

或者是上来就否认全部病历的真实性拒绝鉴定,但却只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毫无证据支持,前者相当于直接放弃了质证的.权利,而后者则对法律缺少了最起码的敬畏,败诉的结果可以说是意料之中。

更可怕的是当一审已经保护过当事人权利的情况下,二审再重新提出调取证据申请,或者鉴定申请,有很大的可能性会以程序已经过而驳回,只有苦苦争取才有可能发回再给你一次鉴定的机会,但一审高昂的诉讼费和大量宝贵的时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4、请对律师,才能赢

没做过医疗案件的律师,不会做到帮你处处小心避开各种套路,因为即使他们想帮你,也看不出那些被设计出来的大大小小的坑(比如质证时医院主张他们的病历都是在患者眼皮底下打印出来的);

不懂医学专业也没有医学专家团支持的律师,不会帮你找到被告的致命要点,那些不痛不痒的套路性问题(比如护理不到位、监控不到位、用药量过大等)很容易就让鉴定机构认识到这是一个很好摆平的当事人,至少以后不怕以后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时被原告问倒。

只会走程序的律师,可以同时走很多案子的程序,如果没有“你代理的不是案子,而是当事人的人生”这一职业信仰支持,恐怕任何结果都可以波澜不惊。

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2

一、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

1、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

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

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

2、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医患调解中,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

3、诉讼调解解决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二、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有区别吗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

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

有时甚至处于意识不清、昏迷状态,连配合的能力都没有,任由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处理。所以,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损害结果,如何做到有责任心,避免疏忽,关键在于有无尽到注意义务。

三、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3

一、对医疗事故产生纠纷可以找哪个部门处理?

对医疗事故产生纠纷可以找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由此可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有权利处理医疗事故的,但是医疗事故侵权是比较特殊的,一方面是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医学知识,另一方面很多重要的证据都由医院掌握,所以患者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时,很有必要请律师。

打官司请律师,如何防止被律师给忽悠了?

生活中我们总是能遇到大大小小的问题,有些事难免会遇到闹到法庭打官司,这时请律师是必要的事,但是网络爆料有部分律师收费高忽悠人的情况,让人比较后怕,虽然坑人的律师是少数,大多律师会负责任的分析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然后尽力办案,尽可能帮助当事人赢得诉讼。大家也不用太担心被忽悠的问题。

那么我们在一点不懂的情况下不被律师忽悠,保证自己的权益呢!

一,小心律师收钱不办事

这是很多当事人在网上发帖子声讨律师的一个很集中的问题。有个别律师收了律师费只是象征性和当事人沟通收集证据和材料,对办案不作为不负责。但是大多数律师都是尽心尽力的为当事人在忙碌,尽力争取赢得诉讼。在中国和其他国家,虽然现在社会打官司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打官司对于一般人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即使打赢了官司,也不会主动在网上自己打赢了官司。有些当事人输掉了官司,就会迁怒于律师,没有赢得诉讼,就认为律师没有处理办事。会在网络上发布言论说律师没有尽责办案。其实一个案件想要赢得诉讼,是社会、律师办案诉讼能力、证据条件、案件综合构成等等各方面因素决定的。

二,小心律师两头吃

两头吃的律师很少,大多数律师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律师法》明文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如果你发现律师有这种行为可以可以去当地司法机关或律协举报。要相信自己的律师,信誉和职业操守是一个律师生存的必备条件,一个律师不至于因为这点钱而断送自己的大好前程。每个行业都会有败类,如果发现律师有两头吃的征兆出现,立即向律协举报,但是要掌握足够的证据,不能只是猜测就妄下论断。

三,小心律师费用含糊不清

在签订委托协议合同之前,一定要和律师确认清楚律师费用,是否有其他消费。如果还需要缴纳其他费用,具体是哪些费用,列出收费项目清单和价格。当然,有些费用是由当事人承担的(这些费用不包含在律师代理费之内)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合理的翻译费、出差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等;3、甲方同意支付的其它费用。

四,小心吹嘘结果、王婆卖瓜

想赢得一场官司,需要满足很多因素才可以。有个别律师和当事人吹嘘认识法官、有特殊关系,或者自己能力超群,能够100%打赢官司。遇到这样的律师,结束谈话,赶紧撤离,谨防上当受骗。

总结:

初步咨询时,不要透露个人隐私建议使用化名。去律师事务所咨询时要不要说真实的情况?不要急于向律师寻求答案,当场给答案的律师不够专业严谨,给律师1-2天的时间。(大律师除外)让律师解答时,附上具体的法律条文。咨询前要把所有问题集结下,一次性咨询完。免费咨询时,不要苛求律师的资历和给出的解决方案。免费咨询获得的解决方案只能作为参考。如果发现代理律师有以上违规操作,并且你掌握了足够有效的证据,可以向司法部门投诉律师。

其实现在很多律师是比较负责的,只是以前有部分律师利用行业的不透明给一些群众带来了损失,导致大家对律师有误解!

律师是不是都是骗子?打官司律师有用吗?

我来回答下哈

1、不是所有律师都是骗子,你懂吧!(意思就是说其中里面确实有很多骗子)

2、为什么很多很多人都觉得是他们是骗子呢,尤其是找过律师的

其一显示为:

收费高,中途各种套路增加费用,各种名目,但对案情完全不确定!无法把控!

给聘请方感觉是通吃,喂不饱,尽人事听天命被套路的感觉!(不然要你专业律师干个鸟)

其二显示为:

律师,不好意思,应该是部分律师专业能力真的很差劲的,有律师执业执照并不代表这个律师在业务上轻车熟路,部分律师对于法律条文也是模棱两可,在业务能力搜集证据上思维混乱甚至光想着钱,甚至一开始他都已经看到了结果,就是敷衍你,不告诉你,拖着你,吓唬你,搜刮你,最后一个就是有些律师口才很好,思维清晰,调理顺畅,但对应的部分律师,说个话都吭哧吭哧的,思维逻辑混乱,反应迟钝,套用小岳岳一句话,口活不好!

所以建议找律师的朋友们,小案子自己打(找律师也无法扭转乾坤)自己捋下相关法律条文足够用了,大案子找不同律所组成律所团(律师间相互制衡)

找律师打医疗官司会被坑吗(找律师打医疗官司会被坑吗多少钱) 第1张

医疗官司为什么打不赢

哈喽,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语,每天都会有不同的精彩资讯分享给你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在普通百姓眼里,医疗官司一般打不赢,这是为什么?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说一下。

为什么医疗事故官司一般打不赢?

首先医疗事故官司的被告是医院,大部分医院是政府出资建立,具有国家性质,普通老百姓跟国有的医院打官司,就相当于百姓跟政府打官司,怎么打得过呢?

再者,医疗事故官司需要专业的医学知识,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懂医,医院顺便说几个专业术语,就把老百姓说得无力反驳,因此,不管在社会背景、专业知识,甚至社会资源等封面,普通老百姓根本无法抗衡,再加上,有不少的医疗事故官司确实没有打赢,以上种种因素导致了医疗事故官司一般打不赢的社会印象。

医疗事故官司打不赢的原因:

一、患方不懂举证责任的分配

患方在打官司时,当然知道自己不懂相关知识,于是上网查询相关资料,然而网站的资料由于是碎片化的,不完整,以及过时的,导致不少患者获得的是不正确的知识。例如:有一个医疗事故官司,患者上网看到医疗纠纷是举证责任导致的,因此坚定认为,应当医院承担举证责任,尽管法官再三解释,但是患者认为是法官偏袒医院,仍然坚持不缴纳鉴定费,结果,法官判决患者败诉。于是便产生了医疗事故官司一般打不赢的印象,实际上,是因为患者不懂医疗事故官司的举证责任导致,与医疗事故官司打不打得赢没有关系。

二、患者没有正确的理解篡改病历的认定标准

在医疗事故官司中,患方对病历往往会提出许多的质疑,特别是病历记载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例如患者没有相关的病史,病历上上却记载了相关的内容。另外,病历上有些内容的违规修改,有些住院号错误,日期不对,甚至于姓名不对等,此时,患者往往会紧抓这些内容不放,不同意申请医疗损害鉴定,不同意缴纳鉴定费,希望法官直接推定医院有过错,但是,事实上,法官对于伪造、篡改病历有着严格的认定标准,患方的这种坚持,导致鉴定不成,法官又难以根据几页病历的瑕疵,直接推定医院有责任,此时,法官大都会以患方未尽到举证责任,判令患者败诉。于是又产生了医疗事故官司一般打不赢的社会印象。

医疗纠纷打官司划算吗

首先,遇到医疗纠纷其实很多情况下打官司不是个好选择,医疗官司各种成本真的太高,你随便去搜索一个医疗侵权诉讼的判决书,仔细读一下就会发现,从医疗损害发生的时间点,到拿到判决书的时间点,平均都过去2-5年不等,算上二审、再审,还有更长的。但是当事人拿来的医疗资料是不是完整、真实,可以用于分析,这个倒是关系很大的。如果根本就不适合打官司,律师为了赚全程委托诉讼的钱,就支持当事人去打,最后当事人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这种手段一般不专业的、急功近利的律师会搞,还有一种就是司法黄牛,根本不是正经律师。

其次,有些案子是明显的医方过错,我打个比方,你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患者出现危象,而值班医生不在场,患者得不到抢救死亡的,这种官司当事人自己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好了,只要态度坚决,法官那里跟的紧一点,多问问,法官也会大概教你一些流程的知识的,一般都能拿到相对公正的结果,或者在医方过错明确的情况下法官会组织调解。这种情况请专业律师,或者不请专业律师光是请个万金油律师,或者直接自己上,都差不多的,犯不着浪费那个钱,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拓展资料:当损害结果很严重,医疗过程确有蹊跷,但是你苦于没有专业知识,没有能力与医院在法庭和鉴定机构抗衡时,你才真正需要一个专业的医疗律师。你可以通过网络、通过熟人朋友介绍,这些都是用来建立一个初步入选律师名单库的可行方法。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