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法律依据)

工程律师 0 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证明律师身份,便利律师进行业务活动,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工作执照。

依照司法部规定被聘用的从事律师业务的离退休人员,应当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特邀)工作证。

律师事务所其他工作人员不领取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第三条 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印制,由司法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颁发。第四条 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每年由司法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注册一次,未经注册一律无效。

注册期间为每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第五条 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办理注册时,应进行综合考查,持照(证)人上一年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完成业务工作的,予以注册;不称职或不能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的,可暂缓注册;严重不称职的,可报经司法部批准,取消其律师资格。第六条 被取消律师资格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收回律师工作执照。第七条 律师人员调往其他律师事务所,已注册的律师工作执照或律师(特邀)工作证继续有效,至下一年度注册截止日止。调往律师职业以外部门的,应将其律师工作执照或律师(特邀)工作证收回。第八条 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是律师人员进行业务活动的专用证件,禁止涂改、转借、抵押和损毁。第九条 律师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有权查验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持照(证)人不得拒绝。查验时律师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出示本人的工作证件。发现伪造、未经注册、涂改或持他人照(证)进行律师业务活动的,可以扣留照(证),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分别情况处理。第十条 专职律师工作执照的封面为红色,兼职律师工作执照的封面为墨绿色。律师(特邀)工作证的封面为棕色。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司法部负责解释,自一九八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法律依据) 第1张

有哪些情形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法律分析

律师执业证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事执业活动,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有效证件,是证明律师身份合法有效的证件。未持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务服务业务。律师执业证与律师资格证不同,律师资格证是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一个必要前提,但如果仅有律师资格证却无律师执业证,是不得从事律师执业活动的。律师执业证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经法定程序对申请人资质等要件审查合格后方予以颁发。因此,律师执业证的取得,要求申请人不但具有取得律师资格所应有的知识水平,而且应具备实际执行律师业务的能力。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受保护和管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律师执业证;不同的执业证则有不同的执业范围;不同的执业范围有不同的权利和不同的义务。社会律师持红色律师执业证,并分为专职、兼职两种。专职律师必须辞去公职专门从事律师职业;兼职律师不必辞去公职,但仅限于法学教学研究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法律援助律师持褐色律师执业证,其只能在法律援助中心执业,并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公职律师持绿色律师执业证,公司律师持蓝色律师执业证,公职、公司律师执业范围仅限于本政府部门或公司内部法律事务,不对外服务。军队律师持红色律师执业证,由军队自主管理,仅为军队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法律职业资格证在哪里实习,律师证就是那里发吗

法律职业资格证实习处:

法律职业资格证具备该证书同时是在其他行业及单位、组织中从事法律事务、法律专业工作的唯一任职资格凭证。例如,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岗位职务,申请从事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其他法律专业技术性岗位。

律诗证包括法律职业资格证。

法律职业资格证颁发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可以称为律师证的估计有两个:律师执业证和律师资格证。

律师证颁发单位:

律师执业证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经法定程序对申请人资质等要件审查合格后方予以颁发。

因此,律师执业证的取得,要求申请人不但具有取得律师资格所应有的知识水平,而且应具备实际执行律师业务的能力。

律师执业证是律师从事执业活动的有效证件,是核定律师身份的有效依据。未持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活动。律师执业证与律师资格证不同,律师资格证是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一个必要前提,但如果仅有律师资格证却无律师执业证,是不得从事律师执业活动的。律师执业证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经法定程序对申请人资质等要件审查合格后方予以颁发。因此,律师执业证的取得,要求申请人不但具有取得律师资格所应有的知识水平,而且应具备实际执行律师业务的能力。

新版律师执业证书分为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两大类。律师执业证分为适用于专职、兼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和适用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获准在内地(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执业证”两个版本。律师工作证分为适用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和适用于军队律师的“军队律师工作证”两个版本。

律师执业证的新版

司法部决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执业证书。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自该日起,作出准予律师执业、准予律师事务所设立决定的,或者准予换(补)发执业证书的,应当向申请人颁(换、补)发新版执业证书,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此前颁发的原执业证书全部换发为新版执业证书,鉴于全国有律师16.6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5万余家,全部完成换发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自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证人依法取得的原执业证书或者新版执业证书均为获准执业的有效证件。自2010年1月1日起,原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停止使用 。

新版律师执业证书分为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两大类。律师执业证分为适用于专职、兼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和适用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获准在内地(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执业证”两个版本。律师工作证分为适用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和适用于军队律师的“军队律师工作证”两个版本。

申请律师职业证有A证B证C证区别

1、A类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法律职业; B类证书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可享受与A类证书同等的任职或执业范围; C类证书只能在放宽学历条件地区任职或从事法律职业。

2、A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3、B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4、C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扩展资料

律师执业证书分为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两大类。

律师执业证分为适用于专职、兼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和适用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获准在内地(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执业证”两个版本。

律师工作证分为适用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和适用于军队律师的“军队律师工作证”两个版本。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律师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