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审核建设工程合同指引(律师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指引)

工程律师 0 48

律师如何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这几条法律规定,包含了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审查合同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

律师审核建设工程合同指引(律师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指引) 第1张

律师审查装修合同注意哪些细节

签合同之前需要检查一些东西,包括:

1、装修公司的资质认定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施工工程的相关文件审核

施工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公章以及图签)

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身份证的复印件

现场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

施工人员花名册以及身份证

特种作业人员(比如焊工)操作证

3、相关合同

装修施工合同

装修工场委托书

装修保证金

以上各项,能要到多少就要多少。

关于合同条款内容需要特别注意:

1.奖惩条款:

明确违约方的责任以及处置办法

明确装修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

验收时间、次数,在各阶段验收后必须让装修公司给予书面通知

明确付款时间和开工时间

增、减项目的款项何时交付

2、装修公司的补充条款里的权利和义务。

3、如果装修过程中房主对装修项目有所增减,要及时填写“工程变更单”,列为合同附件并入装修合同书。

4、对装修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型号要有详细的规定,保修条款要完备。

5、材料供应关系,明确品种、数量、规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6、付款方式:开工前支付60%,当工程进度过半后,将余下的40%缴付给该装修公司;另一种是分三次付款,开工前支付60%、工程过半后支付35%、验收合格后支付5%。后者比较好,甚至可以把首付压到30%。

要向装修公司反复强调:

必须正确处理消防、建委、电力、给排水、采暖、通风、采光。

施工图必须是加盖有资质设计单位和专业人员图签的结构图、消防图纸、装修图等设计图纸。

装修时造成了房屋公共设施(比如楼梯应急灯被敲破)的损害等由装修公司承担。

律师审核合同在哪个步骤进行比较好?

不要仅仅在招标完成之后请律师审核合同,要在起草招标文件之初,甚至委托代理机构之前请律师

招投标看上去是寻找合同的相对方,实际上它是订立合同的全过程。它远比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要复杂得多。

一般订立合同的过程,是要约、再要约、要约、承诺,几个来回就可以了。而通过招标投标订立合同的,需要经过要约邀请(招标)、约(投标)、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个过程,把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每一个要素都走了一遍,属于订立合同的最复杂的一种方式。

这个过程,非招投标律师想弄明白都不是一天两天之功。所以,在发达国家,招标投标作为重大、复杂的法律服务项目,没有律师的参与,简直就没法进行下去。

有的招标人有项目招标,前期工作不聘请律师参与,直到确定了中标人,要签订合同了,才想起请律师对合同把把关。其实,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法律服务的整个流程已经过去90%了。这就像厨师做了一桌子菜,直到要往饭桌上端的时候,才想起找营养师来做营养顾问。

律师起草,审查合同应当注意些什么

作为一名律师,起草或审核合同的能力应当说是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素质,也是一项反映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水平高低和将其运用于法律实践能力大小的综合测评指标。

第一方面:决策审查过程

含义:依据组织的长远规划、战略目标、近期工作计划,对相关项目进行市场、政策、方向等方面的评估,进而对合同缔约目的、预期效果进行决策性分析,形成合同起草指导意见,并对合同草稿进行立意审查的过程。

该项审查实质上是前合同事务,但对合同的起草修改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责任部门为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法律事务机构以及相关职能机构可以提供咨询建议。

该阶段,合同审查者注意事项:

1、把握合同的缔约目的,围绕缔约目的设定权利义务。

缔约目的是合同的灵魂,没有缔约目的也就不存在合同。所以,理解并具体化缔约目的是起草合同的首要任务,如果目的都搞错了,就算权利义务设定的再完美,操作流程再严密都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也会使得合同完全失去原有的意义。

在搞清缔约目的的基础上,要把握好指导思想,设定正确的权利义务走向和平衡,综合考虑对合同操作有影响的市场条件、政策环境等因素,使合同的内容和操作围绕缔约目的发挥作用,否则将使合同产生“先天缺陷”,引发“后天不足”。

2、考虑合同订立后的可变更可能。

当今社会,瞬息万变,且不说自然事件和社会因素非我们自然人或单个组织能力所能抗拒的不可抗力外,就连市场主体自身的变革或变化有时也是让人意想不到的,并且无法预测。所以,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要考虑到合同订立后履约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一些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因素。

如自然事件中的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事件,社会因素中的国家法律政策调整、市场价格重大波动等重大情势变更事项,微观方面可能遇到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企业终止清算、破产倒闭或重组并购等事项。

未雨绸缪,起草或审核合同时,对影响合同变动的因素考虑得越周密细致,就越能避免纠纷,当事人的合同权益也就越容易得到保障。

第二方面:主体审查过程

含义: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合同缔约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对签约双方进行主体资格、项目资质、缔约信誉、资信能力、人员构成等方面的审查过程。

该项审查实际上是从合同衍生出来的相关审查项目,其责任部门为组织的职能机构、法律事务机构。

该过程中,审查者注意事项:

1、注意合同主体的合法和真实。

市场经济强调缔约自由,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

虽然,从法律上讲,因该种动机签订的合同无效,而且可以依照相关救济条款进行责任追究。但是同样会给组织带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重大损失。所以合同主体的合法真实是合同审查的重要项目之一,是关系合同目的能否实现的前提之一。

另外,还要注意审核或确认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以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形存在。当然,自已一方的主体是否适格(例如不是独立法人、法人名称不对、印章和名称不一致等),也要进行审查,防止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2、注意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

对某些业务领域,按照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规定,需要合同一方或双方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营许可才可从事。

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需要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建设施工合同要求业主有“报建”的整套资料、物业服务管理合同需要物业管理资质、部分外贸或进出口合同需要的行业特殊代理权资质或经营许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开发资质、从事药品生产或经营需要药品批号、生产或卫生许可等。

对实行资质管理或特殊许可的业务,若签约一方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或经营许可,由此所订立的合同一般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一旦纠纷产生,容易被确认为无效合同。

另外采用假的资质进行欺诈也是很常见的。审查相关资质和许可要求审查者深入了解相关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