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期索赔案件属于民事案(工期索赔案例及答案)

工程纠纷 0 47

关于工程索赔。

索赔有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不可抗力可以进行工期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时间长,履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难以预料的风险发生,风险发生就意味着要加重一方的经济责任,或者导致工期延长。但是有些风险因素是无须双方承担责任的,最主要的就是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是指承、发包双方在签约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保护措施以尽力减少损失,并在最短期限内通知发包方损失情况。如因承包方未及时采取有关的保护措施或未履行尽快的通知义务,致使损失扩大的,承包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律师可依据拟签订的合同合理提示委托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包括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还包括战争等不能有合同当事人预见等社会因素。此外,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其他双方不能预见的因素,以降低自身的责任风险,比如约定交通管制、法规修改、政策变化、物价急剧变化等社会因素

工程工期索赔案件属于民事案(工期索赔案例及答案) 第1张

工人工地出事!属于什么法律案件

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之下,必须是重大的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最主要就是看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

法律分析

随着国家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者、死亡者的近亲属等人员)可以选择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来要求赔偿。(一)侵权途径:首先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赔付项目及数额;其次是需要明确的是要明确事故责任分担问题,尽管实践中受害方责任较小,但是也要负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最后就是结合上面两点来确定最终赔付数额并签订协议。(二)工伤途径: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目前基本认为只要是构成工伤的,受害方无事故责任。采取以上两种途径来处理伤亡事故,在实践中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途径选择:赔付方及受害方要各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途径,因为两种途径有不同赔付项目、赔付标准、处理程序,工伤途径需要先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完毕后再处理赔付问题,而侵权可以直接诉讼。2、签订协议后的处理:实践中有很多签订完协议后反悔又诉讼至法院的争议,签订完协议后最好到法院走调解程序或司法确认程序,这样也防止当事人的反悔来撤销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民法总则》规定了违约与侵权的原则性规定。《合同法》不仅有原则性规定,而且《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则对违约导致的索赔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都是相当复杂的。承包商必须要有专人研读合同、管理合同,和整理合同条款中的索赔依据,并利用这些依据合法地开展施工索赔,获得该得的利益或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