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上聘请律师工作范围(工程上聘请律师工作范围是什么)

工程纠纷 0 56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常年法律顾问一般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以下服务:

(一)费用项下服务:

1、法律咨询:为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管理、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剖析,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

2、审查制度: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审查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

3、参与决策:就企、事业单位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4、审查修改: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协助审查并修改企、事业单位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5、交涉:就企、事业单位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协助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6、沟通调解:在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含劳动者)发生争议时,协助企、事业单位参与沟通、调解;

7、法律公告:应企、事业单位要求,起草并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8、协助联系:参与并协助企、事业单位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和业务进行联系;

9、法律动向:应企、事业单位需要不定期向公司提供与行业经营相关的最新法律动向,以利企、事业单位作出适时调整;

10、法律培训:根据企、事业单位要求,向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每年一次)。

(二)费用项下外服务:

1、专项法律事务:就企、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它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正式法律文本;代表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书;

2、诉讼或其它事务:在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理企、事业单位参与诉讼、仲裁或申诉。

3、特定非诉讼服务:代办公证、代理工商登记、代办房地产过户等业务。作为常年顾问单位,对上述项下外服务将享有收费优惠待遇。

二、企、事业单位专项法律顾问

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聘请,委派顾问律师为聘任方就某一专门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其服务范围是某一专门事项,比如:企业股份制改造、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外商企业设立,企业破产清算等。专门事项完成所需时间作为律师工作时间,专门事项性质和复杂程度决定法律顾问费的数额。

三、个人或家庭法律顾问

1、为个人或家庭提供法律咨询,聘请方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会面等多种方式随时向律师咨询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2、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为其购房、购车、投资或其他重大民事行为提供法律帮助,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如有需要,也可为其代办合同公证或办理律师见证;

3、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帮助其处理婚姻家庭、继承、收养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4、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在其涉及到的劳动、经济或知识产权纠纷中提供法律帮助;

5、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在其涉及到的医疗、消费、保险、交通等纠纷中提供法律帮助;

6、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在其涉及到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或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

7、其他法律事务。

四、以上三种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本站律师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进行具体的约定。

工程上聘请律师工作范围(工程上聘请律师工作范围是什么) 第1张

律师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1、作为投标方的代理人,主要是两方面的工作:

(1)保证已方工作的合法性。主要是审查已方向招标方提交的投标书及其他文件、资料,保证这些文件、资料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以避免其内容或形式上的不合法而导致废标的产生。

(2)监督招标方的工作。主要是:

A、审查招标文件。内容上审其是否公平、合理,尤其是招标方提出的特殊要求;文字傻瓜审其是否清楚达意,有无歧意之处;形式上审其是否符合法定要件。最终,协助已方作出是否投标——即是否向对方发出具法律约束力的要约的决策。

B、监督招标、开标、评标、决标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间开展。若否,可代理已方向招标提出意见或异议,甚至向招标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C、中标后,为招投标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把关,并在以后可能发生的争议中代理已方解决问题。

2、作为招标方的代理人,律师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招标准备期间,律师一要求为招标活动是否具备法定要件出具法律意见书,避免整个活动自始至终从而产生不堪后果;二要参与草拟或审查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协议书等等;

(2)招投标过程中,律师一要保证整个过程是依照法定程序且在法定期间内进行,二要在审查投标人的实际资质状况及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向招标方出具法律意见,供其作决标参考,确保最终的中标者法律上合乎要求,即在工程建设方面具备合伙的缔约能力。

(3)决标后,律师一要草拟并审查招投标双方之间的工程承发包合法,二要处理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及招标方因此工程与第三方发生的纠纷。

建设工程律师具体是负责哪方面的?

建设工程涉及到的法律业务,例如建设工程合同起草,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范,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建设工程发包招标等法律事宜

律师的工作内容

1、律师能担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代为企业和个人追收货款、借款、工程款等款项。

2、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执行和仲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受害人的代理人。

3、代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担任商标、专利侵权案件的代理人;办理企业融资租赁、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办理商务谈判、草拟合同、见证及商业资信专项调查等法律事务;担任婚姻家庭继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等案件的代理人;企业涉税法律事务以及工商登记事务。

《律师法》

第二十六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三)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四)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

导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法律顾问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是用人单位选择法律顾问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服务与非诉为主的全面法律顾问服务。诉讼、仲裁服务主要是律师代理建筑公司进行案件诉讼与仲裁,但从建筑施工企业需求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来看,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比诉讼代理更有必要。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应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日常法务管理,比如施工合同、劳动合同、招投标合同等等,应对这些合同的管理为重点,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

律师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应当坚持对所服务的公司忠诚不二,在承发包、总分包或劳务分包双方之间,信守为所顾问的公司服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依法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有关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公司的房地产法律问题方面,主要是在项目的建设阶段提供全过程、全方面的法律服务。

建筑企业存在法律风险的现状。目前建筑企业发展速度快,近些年很多中小城市建筑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有的已形成企业集团化发展,建筑市场已由买方市场转为卖方市场。由此产生了建筑企业之间为了争取到工程,恶意竞争,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这就形成了违法受到处罚的风险。其次,市场主体信用缺失,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已成“惯例”,如果审查合同不细,不做好预防措施,那么就会形成工程款无法追回的风险。再者,农民工资及劳动保护问题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记得近年7月下旬,在郑州市的一家施工工地上,一名农民工为讨要工资,爬到几十米高的吊塔上面,不慎坠落死亡。因此,要防止这方面事情的发生要做的工作很多,它的损失并不是财产损失方面,更重要的是企业无形的影响。最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说是目前国内最复杂的合同之一,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系统性、完备性、先进性是其他合同示范文本所无法比拟的;该类合同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文件很多,因此对此类合同要进行专业性、细致的审查核实,因疏忽而造成的合同隐患风险是多方面的。

那么,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供哪些法律顾问服务呢?我认为,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和实际状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并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具体的项目服务和全面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方面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或者说法律顾问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工程项目投标及签约中的法律服务

施工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投标,目的是击败其他竞争对手,以尽量高的价格获得招标项目的承包权,并通过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获得利润,在此环节要依据我国《招投标法》、《建筑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

主要内容是审查己方向招标方提交的投标书及其他文件、资料,保证这些文件、资料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以避免因其内容或形式上的不合法而导致废标的产生;投投标主体要审查招标书中有关资质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要着重审查联合体中资质最低的企业的资质。另外,还要注意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属于无效招投标的情况。

在公司中标后,配合公司参与合同缔约谈判,并对谈判的实质性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防止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协助公司起草、深度审查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定质定量分解及设定合同条款,以防止盖帽条款和弹性条款导致的合同履行不确定性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另外,就公司在此阶段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论证或代表企业与相对方进行沟通、交涉、协调。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顾问服务或职责,主要体现在对施工合同的审查、修改。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殊,投资数额巨大,合同履行期限长等特点;因此,审查、修改此类合同的作用和意义十分重大,应对质量、价款、工期这些实质性条款严格把关。另外,绝大多数工程项目都会涉及到工程分包,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国很多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中都有相应的强制性标准,防止无序、违法分包;并且应合理提示和审查禁止转包的情形。

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法律顾问的工作具体为:

1、对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建设法律风险交底和合同交底,解答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预防对策;

2、协助公司起草、审查、修改履约合同中常用的各种商事合同标准文本,以规范公司签约行为;

3、就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规范项目部公章的使用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协助公司起草、审查、修改相关项目管理规章制度,防止项目部公章被滥用导致的'法律风险;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造成费用、工期索赔事项的发生时,应协助公司收集、完善索赔证据,起草、审查、修改索赔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并协助公司按约及时行使索赔权,避免因过期造成权利的丧失;

5、就公司工程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中止(终止)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协助公司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三、为公司及工程项目部提供劳资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1、领取了解公司及工程项目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帮助规范其用工行为,使公司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或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不合法而引起的风险;

2、协助公司及工程项目部预防因劳资管理引起的劳动争议,协助进行进行劳动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工作,协助公司做好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续签工作和劳动合同的终止工作;

3、应合理提示公司、项目部的劳动用工责任主体是公司,由项目部或公司雇佣的各类工作人员,一般依法形成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仍然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支付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

四、为公司清理债权、债务

1、清收债权,按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界定情况,区分轻重缓急,起草、发出律师函,协助公司催收债务,使诉讼时效得以延续;

2、清理顾问公司对外债务,采取合法抗辩措施;

3、制定诉讼方案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措施。

五、开展法律培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

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队伍的政治文化素质教育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法律宣传、培训,让员工知法、懂法,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在现今道德的约束力、影响力渐渐降低的情况下,以法律来指引、约束自己的行为,不但能让自己不触犯法律的底线,而且在工作中也能预防不必要的风险。因此应定期举办公司员工法律知识讲座,有针对性的讲解《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担保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六、做好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维权工作

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专利使用权、商业秘密等,一旦被侵犯,其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一旦发现侵权现象,应及时出面制止侵权行为,必要时在媒体上发表声明或者出具律师函,起到警示作用,对于已造成实际损失、侵权行为严重的,应立即调查取证,诉诸法律。

七、为公司设立分支机构、股权转让、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八、代理公司办理各类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代理公司参加各类诉讼、仲裁、复议、申诉、投诉、调解、听证、执行法律事务以及其他专项事务代理(如应收账款)或刑事代理。

以上只是我总结的律师在担任建筑企业法律顾问职务时,主要方面的职责。其实,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职责并不止于此,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涉及的法律关系、法律规定很多,特别是建筑类企业,它的各种专门规范性规定非常多,每个环节都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做好法律顾问工作需要自身的不断提高。

我国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包括哪些

公职律师工作主要针对其所在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范围如下: 1.为所在政府机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处理相关法律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2.参与政府的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案件; 3.参加法律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对来访公民义务解答法律问题。 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法律分析

公职律师是指在党政机关设立的,由党政机关支付薪酬,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的律师。公职律师首先是律师,需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条件。党政机关的公职律师主要办理本机关的法律事务,以提高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在法律上维护国家利益。公职律师不是为社会成员提供服务的律师,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公职律师与职业律师的区别主要是:1、公职律师是国家公务员,执业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2、公职律师的业务范围,限于为政府本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执业律师业务范围较公职律师广泛; 3、公职律师的法律服务不得收费,执业律师可以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党政机关都必须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在法治的范围内履行职责,保护人民的权益。但是,司法机关依法执行法律职责,侦查刑事案件,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不能给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是为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民事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同样不能给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党政机关只能自己设置公职律师,聘请法律顾问,才能保障其依法执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