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每个专业一个分包嘛(工程项目为什么要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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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是什么意思

专业分包是什么意思

大家知不知道专业分包是什么意思吗?建筑行业有一个名词叫做专业分包,专业分包就是一个建筑,那么专业分包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去看一看多了解一下专业分包到底是什么意思吧。

专业分包是什么意思1

建筑行业有一个名词叫做专业分包,那么专业分包是什么意思呢?用一个比较通俗的例子来解释,专业分包就是一个建筑,比如办公楼,甲施工队投标拿下这个建筑,进行施工,当进行到门窗安装、防水安装等需要专业施工队进行施工,而本施工队没有能力进行施工的情况下。甲施工队就自己花钱去找该方面的队伍来做,在这种情况下找来的专业施工队,无论是哪个单位哪个经销商的,在此刻它都是以甲方施工队为施工单位,隶属于甲施工队名下,只与甲施工队结账,受甲施工队管理。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而业主则不牵扯其中,很多业主运用手持式视频通信对各个分包进行协调管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使远程管理更为直观高效。分包对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更为专业总包,主要的任务是针对项目对各方进行协调管理。合法的分包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其次,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然后,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最后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因此专业工程分包就是指建筑工程中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

专业分包是什么意思2

一、承担责任范围

1、企业在进行专业分包时,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实行管理,双方都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出现问题,发包人可追究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双方的`责任;

2、劳务分包,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只对总包或者分包人负责,然后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在这个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二、分包所需资质

1、专业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在资质标准中,专业承包资质共有36种;

2、劳务分包工程,需持有劳务资质,劳务资质只有一种,不分类别。

三、合同标的指向

1、专业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目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

2、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综上所述,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相比,区别主要在于资质证书、责任范围、合同标的几个方面。劳务分包比起专业分包来说,承担范围很小,只能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同时具备人才服务性质。

工程每个专业一个分包嘛(工程项目为什么要专业分包) 第1张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包括哪些?

包括:1.行业垄断的项目:消防、煤气、自来水加压、配电室高压侧。2.特殊专业项目:手术室、金库、特殊设备等。3.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网架、钢结构、幕墙、降水、护壁、打桩、弱电监控、电梯等。《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专业可以分包吗

工程中专业工程承包可以分包。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因此工程中专业工程承包可以分包。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规定

从原则上说,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义务,都应当由承包方自行完成。但是,对一些大中型建筑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来说,实行总承包与分包相结合的方式,允许承包方在遵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将自己总承包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劳务工程或者自己不擅长的专业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及缩短工期。

法律法规对分包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限制条件:

(1)总承包单位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为防止总承包单位擅自将应当由自己完成的工程分包出去,或者将工程分包给建设单位所不信任的承包单位,法律法规规定分包的工程必须是总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3)为防止某些承包单位在拿到工程项目后以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