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税务责任由谁承担(分公司 税收交在当地还是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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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税务出问题责任由分公司承担还是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税务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一切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设立分公司税务怎么处理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从法律形式上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是完全不影响其实独立的纳税主体。

01#

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所以分公司正常情况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02#

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非独立法人主体,企业所得税是法人所得税,所以正常情况下分公司都是不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跨省分公司的话,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 第 57 号规定,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

但是作为一个只缴纳社保,发工资的分公司,其实也没必要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

57号也有相关规定,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企业在备案的时候,注意选择不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这样就可以不用分摊,也可免于申报。

0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这块就应该以分公司名义来代扣代缴了,这样这部分员工的个税记录,社保记录,工资发放都在同一个地方,保持一致性。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需要认定税种,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

企业按实际发放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实际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即可。

04#

其他税种

如果涉及就核定缴纳,没有自然不需要核定,对于一个单纯为了缴纳社保而成立的分公司,本身就没啥涉税义务。

分公司税务是独立的吗

不是,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人。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独立纳税人是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而分公司仅仅只是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无法独立的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也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的纳税行为均由总公司代为完成,因此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