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债权债务如何清理(公司清算时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建设工程 0 33

清算公司的清算程序

公司的清算程序一般是:

1、依法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权债务;

3、设立清算账户;

4、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申报和登记;

5、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6、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7、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8、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清算后债权如何去处理

公司清算时会对债权债务也一起清算,而且债权人需要在成立清算组后的公告期内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后,对于债权由债权人向公司主张即可。如果公司已经清算完成并注销了,则如果股东存在过错造成债权未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等人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企业如何清理债权债务

企业清理债权债务的方式是: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清算程序中,如何处理公司清算债权债务,以及清算后的债务承担?

关于清算债权债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该法条告诉我们,清算后的债务如何承担,基于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清算组在完成清算程序后,公司的财产足够清偿债务的,应以公司现有财产先行支付债务;第二种情况,公司解散的清算程序完成后,如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抵偿债务,那就移交人民法院,让法院裁决,法院可能会按照成立该公司的各个股东出资所占的份额,以出资比例的不同来偿还债务。

公司清算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清算后,原先的债权债务该怎么办呢?公司是怎么做好清算的?一起来我为你带来的“公司清算与债务”,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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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清算原因

一、公司清算的原因主要包括: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进行清算的主要原因,决议解散的事由由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主要包括:

(l)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所营事业已成就或不能成就;

(3)股东全体的同意或股东会解散的决议;

(4)股东不足组织公司的法定人数;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

2、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通常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

如:公司设立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从事违法活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等等。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形式主要有:勒令停办、关闭、停产、吊销营业执照等。

3、公司破产而引起的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依法宣告破产而解散。公司破产后,公司的财产交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破产清算,与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程序及法律适用均不相同,本文对此不作展开。

二、公司的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制定清算方案。

6、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7、提交清算 报告 。

8、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后发现公司资不抵债该如何处理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公司清算中的债权清收

债权清收,是对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应当清偿而未予清偿的债务,在企业宣告破产后,经清理企业财产后确定的应予收回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企业破产后,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的债务人,应当自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或者看见人民法院的公告后及时清偿破产企业的债务或者返还财产,未及时清偿而又未提出异议的,清算组应当催交。

破产企业债权的清收工作,是清算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直接涉及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的数额及清偿能力,因此,为做好这一工作,清算组应当组成立专门的债权清收小组,全面、具体负责债权清收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审查编制债务人清册,确定破产企业债权;

二、及时发出债务催交通知单,并按不同情况作好登记;

三、编制债权清收计划,确定清收方式。如对接到催收通知后仍拒不清偿的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提出异议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对作出分期或者延期清偿计划的,应及时催讨等;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债权清收工作人员责任制,督促其积极工作,按时收回债权。

债权清收工作艰苦而又十分困难,因此对债权清收人员的身体、业务、思想、法律意识都要求比较高,即使这样,也应随时加强 教育 、监督,以防万一。

行政强制解散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一、什么是行政强制解散

《公司法》第181条第4项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这是公司行政强制解散的一般事由。具体而言,公司行政强制解散是指工商登记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工商、税收、劳动、市场、环境保护、资源、特许经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做出处罚决定,以终止其主体资格、终结其经营活动,使其永久退出市场的行政性处罚制度。比如,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取消其法人资格,这种解散称为强制解散。

二、债权人如何提起清算程序

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解散后,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巨大的威胁。为了保护债权的实现,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债权人应当要求公司清偿债务,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清算案件。这里的“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则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债权人在清算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为保障公司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债权人应当申请对公司财产和公司账册、印章等实行保全。法院接到债权人对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后,应审查公司是否存在解散事由而未成立清算组,或已成立的清算组是否违法清算,然后审查申请人资格、 申请书 等实质与形式条件。符合条件的则立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同时会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由下列人员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如果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或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抑或其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债权人应当及时申请人民法院更换清算组成员。

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强制清算的期限为六个月,即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虽然法律规定强制清算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但也规定了特殊情况下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清算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对于延长期限的长短,法律并未做出限制性规定。为了及时实现债权,要尽量缩短清算的期限。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清理如何处理

一、 公司清算 债权债务 清理如何处理 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 清算 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注销后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是很罕见的,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债权债务的问题了。 1. 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 在公司注销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组首先催告 债权人 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要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情况和公司调查清理的结果编制公司资产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在编制好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之后,公司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对于如何收取债权和清偿 债务 做出具体的安排。 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一个总的方案。根据公司性质的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而 有限责任公司 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不必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 另外对于违法解散的清算公司,需要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另外,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 了解公司具体的债权和债务 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在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及时向 公司债务 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 债务人 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清偿公司的债务,若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 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销期间成立的清算组才可以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 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 和医疗、 伤残 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 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什么叫债务债权 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1] 。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和 侵权行为 ;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 特殊侵权 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 债务概述 (1)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 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因此,在公司注销之前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秉持善始善终的原则将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负责到底,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 经济纠纷 案件。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清算债权债务期间,应当对公司的财务详细情况进行了解,制定相应的清算方案,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