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债务法人能承担吗(公司债务企业法人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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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法人代表是否要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的债务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法人代表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公司债务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或者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法人代表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虚假出资。

二、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一、正面回答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通常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也就是说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二、分析详情

法人一般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上与公民同为民事主体。有国家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与自然人同为民事主体。

三、法人承担哪些责任

1、企业法人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余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对国家授予的经营管理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对企业所有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中外合资企业法人、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四、总结

企业、企业、事业单位联合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联合经营各方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法人需要承担吗

一、正面回答

法人代表不需要负担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公司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二、分析详情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三、哪些情况需法人来承担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司债务是否由法人承担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所行使的相关民事行为对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法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就是法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 对外承担债务 。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法人承担责任 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 利害关系人 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公司的债务法人需要承担吗

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的。公司的债务属于公司的,而公司属于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并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只要履行完出资义务后,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所以公司的债务并不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