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拖欠工程款没钱怎么办(工程完工甲方拖欠工程款)

工程纠纷 0 49

甲方拖欠工程款几年不给怎么办

甲方拖欠工程款几年不付的,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对债权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案例:拖欠8年的工程款案解决了

1995年2月17日,厦门市政府决定对原承办“9·8”投资贸洽会的富山国际展览城进行扩建,由展览公司委托厦门国贸大厦筹建处实施建设。

1995年5月17日中建三公司承建了主体工程,于当年“9·8”前完工交付使用。当时为了赶工期,工程的各项手续一边办理一边着手施工,导致工程决算审核工作拖到2001年11月8日才完成,中建三公司所承建部分工程最终审核为1280万元。此前,在中建三公司催讨下,展览公司陆陆续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230万元。

富山展览城2000年以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台商。转让款基本都用于支付原富山展览城员工下岗经济补偿、税收和银行部分贷款。中建三公司在眼看欠款催讨无望的情况下,于2001年7月诉诸法院。经过一审和二审,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展览公司支付欠款和利息,国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国贸公司不服,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于2002年6月11日判决,厦门国际展览公司支付中建三公司拖欠的工程款230万元及利息,国贸大厦筹建处不是法人实体,国贸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省高院的判决下来后,中建三公司立刻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院经过了解,展览公司已无可执行财产,于是终止了执行。

中建三公司认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造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建三公司建设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工程被卖掉后,展览公司不应在未先偿还垫资建设人的债权的情况下,将工程款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权。

于是,中建三公司不断向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信访局反映,要求帮助解决该笔欠款。

市信访局经过调查后认为,中建三公司反映的情况合情合理,多次召集展览公司和国贸公司及其主管部门市贸促会和市贸发局协商解决办法,将此问题列入了全市滚动排查的重大信访问题,并向市有关领导汇报,明确指出展览公司、国贸公司均属厦门市国有企业,两个公司的债务纠纷不应波及第三方的利益。

由于近年来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和自身经营问题,中建三公司不少工程款无法追回,职工已好几个月未领到工资。为了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市政府经研究决定,由国贸公司支付该笔欠款,市财政先行垫付,今后从国贸公司上缴的利润中抵扣。

在得到市政府的指示后,市信访局经办同志马上联系了市财政局和市中级法院,请求市中级法院优先执行该案,务必将这笔款于春节前直接发到每一位职工手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拖欠8年的工程款案解决了

工程已完工半年,可是甲方一直不肯结算工程款,我该怎么办

就是催,天天派人或者亲自去催没有太好的办法,毕竟建筑行业垫资和拖欠费用太常见了有的甚至能拖欠几年,这就需要乙方脸皮够厚且保证当时合作关系不错,天天催促装可怜这还有机会要,而且必要时刻保证金最后的5%要学会变相放弃。

投资方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失误,资金不能回笼,造成拖欠。第三种是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搞“三边”工程,导致拖欠。第四种就是恶意拖欠。此外,也有少数是施工企业因合同不清及质量和工期上有纠纷造成拖欠。

影响社会的稳定:

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当其冲的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搞形象工程,没有钱硬上马,叫施工企业带资、垫资,但却无力归还。据前不久对7个城市和12家大中型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统计显示。

截至2001年底,7个城市拖欠工程款达471.724亿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13.36%;12家大中型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97.91亿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47.78%。

工程款拖欠咋办?

工程款钱拖欠的解决方式: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工地欠钱不给怎么解决

遇到工地拖欠工资不给的事情,要搜集好具体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欠款欠条、老板的个人信息、或者其他货款凭证等,如果是属于拖欠工资的部分,就写好书面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如果还是不得的话,就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只是向工地供货的货款被拖欠的话,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拖欠的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或以其它方式所约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在这二年中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且甲方在诉讼中也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地欠材料不给钱的话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而且当事人还需要交齐所有的证件,还有买卖的合同,法院才会办理,如果手续都是合法、合理的话,那么胜诉的机会就会很大,但在诉讼是有时效的,必须要在两年之内,如果过了时效,那么就再也没有起诉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