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范围是怎样的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企业债务重组包括如下方面:
一、债务转移。
二、债务抵销。
三、债务豁免。
四、债务混同。
五、债权打折。
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七、债务转为资本。
八、融资减债。
九、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债务重组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具体指什么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通常指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其中,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既包括在重组日债权人豁免债务人的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也包括重组日之后债权人豁免债务人的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比如,债务人欠债权人货款12000000元(其中2000000元为债务利息),经协商于8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债权人同意将积欠的利息豁免,并将债务延期至当年12月31日偿还,也属于采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企业债务重组的条件?
有以下的条件,可以重组企业债务:1、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或者经营不善清偿债务无法按时足额清偿到期债务;2、债权人同意企业进行债务重组;3、不改变原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