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一切险在哪买(安装工程一切险属于什么费用)

工程纠纷 0 118

工程保险怎么买

可以通过联系当地的保险公司购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购买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施工合同

2、要填报保险公司所规定的报批资料。

3、提供施工企业资格等级证书,法人文件、施工合同等文件。

总结:可以简单理解购买了这个保险,在施工期间产生的意外由保险公司提供购买保险补偿的经济损失。这样可以达到转移风险,降低施工企业或者建设企业的风险。

拓展资料: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

风险因素

1、工程的性质和总造价;

2、工程施工的危险程度,包括施工方法和建筑高度等;

3、施工期限,包括施工期的长短和季节、试车期的长短、保证期长短及责任范围;

4、工地及邻近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有无特别危险及发生巨灾的可能性;

5、承包商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技术水平和经验,是否从事过类似工程,对施工组织的水平和现场安全管理的能力,以及以往承包工程的损失记录;

6、同类工程以往的损失记录;

7、被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保障范围,包括特殊风险扩展及其危险性大小;

8、最大可能损失程度;

9、每次事故免赔额的设定;

10、特种危险赔偿限额的设定;

11、如果工程的保险金额巨大,必须对外进行分保时,则还应考虑有关分保市场的行情。

计算方式

1、分别计算

① 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资、安装及其他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工地内现有财产及被保险人的其他财产测算一个总的费率,该费率为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其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即为应收取的保险费。

② 施工用机器、设备的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

③ 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主要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

④ 保证期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按总保险金额计算。

⑤ 因增加附加保障所加收的保险费,按附加保障所属的范畴,即物质损失或第三者责任,及其所要求的赔偿限额分别计算。

2、一揽子计算

对以上①、③、④、⑤项分别测算保险费之后,再相对于物质损失的总保险金额倒算出一个总的工期一次性费率。目前在工程保险中,大多采用这种计算方法。

安装工程一切险在哪买(安装工程一切险属于什么费用) 第1张

工程安责险在哪里买

保险去保险公司买就好了。我们现在主要区分和分析施工一切险和安装一切险的区别,以及它们与安全生产保险的保障区别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建筑工程领域重要的综合财产险。其保险责任包括财产损失和责任赔偿。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担保对象、风险因素和风险分布的不同。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履行赔偿义务后,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多付的部分,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自损失之日起,按照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相应减少,保险收入不退还减少部分的保险费。被保险人要求恢复原保险金额的,自设保人要求恢复之日起至保险期限届满期间按日计算的保险费,按照原约定的保险费率另行支付。

拓展资料

1.工程保障保险是一种覆盖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工程保障机制。 是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人,在建筑工程领域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 保险公司作为保证人,因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后可以向被保证人追偿。与目前国内的项目保障政策相对应,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保障保险、项目履约保障保险、工程质量保障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保险。 此外,一些地区还积极推广业主合同付款保证保险和预付款保证保险。

2.工程责任保险与工程保证保险的区别最为明显:

(1)从保险的性质来看:前者是责任险的范畴;后者是保证保险的范畴,是工程保证保险的一种形式。两者在属性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2)从保险标的来看:工程责任险,承保因相关主体的过失或过失行为而引起的相关赔偿责任;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保险的一种形式,承保被保险人的信函。

(3)从风险的角度:项目担保保险作为项目担保的一种形式,处理项目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工程责任险应代替工程建设各方承担责任赔偿风险。

(4)从事后追偿机制来看:在工程保证保险中,保险人可以代替被保险人在赔偿损失后追偿被保险人,而在工程责任保险中不存在这种机制。

建筑工程一切险怎么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可以买的,要看你们之间的招标文件的相应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有的是在在招标时让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是给出保险费项目,由业主出钱,施工单位买保险。

有的是建设单位已经投保,施工单位不需再买(业主也不会再给钱让你去买保险了,但施工设备的保险费除外),出险后,施工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

(1)洪水、地震、暴风雨、山崩、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2) 爆炸、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3) 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物质损失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