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法律(拖欠工程款法律程序怎么走)

工程纠纷 0 55

恶意拖欠工程款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恶意 拖欠工程款 属于 合同违约 的情形,工程的发包人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拖欠工程款如何处理的

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的这种行为属于债务纠纷,应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无果的话,就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索要工程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目前我国建筑领域从业企业及人员过多,市场竞争较大。施工企业为了能够顺利拿下项目,在建设单位、业主、发包方面前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工程 欠款 问题在所难免。然而,甲方 工程款 的不到位,还会引起施工企业与材料商、 劳务分包 方或广大 农民工 的欠款纠纷,导致施工企业官司缠身。 拖欠工程款 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 民事责任 : 一、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 二、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 或解除,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初次验收不合格经修缮后合格的,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但经修缮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不予支付工程款; 三、承包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主张 违约金 ,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解除 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