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承包能分工程给总承包吗(专业承包能分工程给总承包吗)

工程纠纷 0 51

专业承包企业可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吗?

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可以分包劳务。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为基础。

1、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为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若干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根据规定的条件分为若干资质等级。建筑工人资质不分类分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对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拓展资料:

专业承包与专业分包的区别如下:

1、专业承包是指项目业主将项目中的专业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的活动。

2、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规定或者经建设单位许可,将承包工程中专业性强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行业的活动。建设单位。

3、专业承包企业一般需要特殊资质。专业承包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空调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金属门窗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线路与管道工程、市政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排水配套社区景观绿化工程等专业工程。

4、专业工程分包形式: 分包单位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未经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专业工程分包商再次分包;分包单位未将承包工程分包的,在施工现场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属于本项目人员。承包人单位的,视为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专业承包能分工程给总承包吗(专业承包能分工程给总承包吗) 第1张

建筑工程专业可以分包吗

工程中专业工程承包可以分包。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因此工程中专业工程承包可以分包。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总承包单位能不能将专业工程分包给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总承包单位是可以将专业工程分包给总承包资质单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工作的完成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对辅助性工作的责任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扩展资料:

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

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